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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侦探社:婚姻存续期间借出去的钱属不属于共同财产

2025-05-12 16

一、婚姻存续期间借出去的钱属不属于共同财产

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出借的款项,若无特殊约定,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。出借行为虽表现为债权,但债权产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若无特别约定归一方所有的情形,该债权所对应的财产利益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范畴。

不过,如果该借款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出借所产生;或是明确约定为一方财产出借产生;又或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出借等情况所产生的借款,那么这部分借款所形成的债权,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而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范畴。

二、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父母财产算共同财产吗

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父母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但存在例外情况,如果遗嘱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,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

比如,父母立下遗嘱指明某套房产由夫妻中一方继承,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该方个人财产,而非夫妻共同财产。若无此类明确指定,继承所得财产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,在离婚时可能会进行分割。这是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双方的财产具有一定的整体性,继承所得财产往往也与家庭经济状况相关联,所以原则上作为共同财产处理,以保障婚姻关系中双方财产权益的相对平衡。

三、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向父母借钱算共同债务吗

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一方向其父母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需视具体情况而定。若该借款有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,比如有借条表明是个人借款且用途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,那么可认定为个人债务。若没有此类明确约定,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、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,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。例如,借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、购置共同财产等。在司法实践中,法院会综合审查借款的来源、用途、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判定是否为共同债务。主张为

共同债务的一方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,证明借款符合上述共同债务的情形。

当探讨婚姻存续期间借出去的钱属不属于共同财产时,有诸多要点需明晰。这笔钱若被认定为共同财产,那么在离婚等涉及财产分割的情况下,其分割方式会影响双方权益。例如,若该借款有明确的还款计划和约定,其性质的认定可能会有所不同。而且,在处理这类财产问题时,需考虑借款来源等多方面因素。若您对婚姻存续期间借出去的钱是否属于共同财产,以及相关财产权益保护等问题还有疑问,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。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,为您的财产权益保驾护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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